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综合定额》(安装分册)的通知

来源:姜新春     浏览次数:878     最后修改时间:2015-06-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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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综合定额》(安装分册)的通知

粤建市〔2014〕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1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等规定和我省完善建筑市场计价依据的需要,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筑节能综合定额》(安装分册)(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凡在 2014年11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建筑节能安装工程,应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和本综合定额计价。2014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建筑节能安装工程,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计价,无约定的则不再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综合定额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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